《财政》大型柴油车汰换减征货物税延长4年 立院三读通过

财政部说明,上开货物税条例修正重点,报废一期至三期老旧大型柴油车并购买新大型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每辆新车最高减征货物税新台币40万元,其适用期间续延长4年,至115年12月31日止。

财政部表示,此次修正货物税条例,系为提升车主汰旧换新意愿,加速报废老旧大型柴油车,亦有助于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之达成,该部将依行政院苏院长指示,于本法修正公布后加强宣导,俾利各界充分了解,使该法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