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换新减征货物税 延长5年

行政院会7日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将中古汽车5万元、机车4,000元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适用期间延长五年,并放宽机车汰旧换新适用条件,放宽报废车新车车籍不以同一人为限,「拿朋友要报废机车也可以换购新车」,借此加速汰换旧车,改善空污

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表示,经济部初步评估,减征货物税五年虽会造成税损443亿元,但增加汰旧换新车辆数量进口车数量及周边产业商机,可带动税收净增加385.67亿元。工业局副局长杨志清则指出,五年汰旧换新可促使汽车增加25万辆、机车10.6万辆。

政府自2016年1月8日推动中古汽车、机车汰旧换新减征新车货物税,中古汽车车龄6年以上、机车4年以上,在换购新车半年内报废或出口原有旧车,享有汽车5万元、机车4,000元货物税减征,今年1月7日届满。

这次修法优惠决延长五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为兼顾中古车市场交易修正案将报废或出口中古汽车出厂年限由6年以上改为10年以上。

修正案并放宽机车适用条件,2021年1月8日起,取消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应登记满1年限制,并放宽报废车籍登记与新购机车新领牌照登记,不以同一人为限。

李庆华说,原本限制旧车、新车车籍登记须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亲等内亲属,这次修法限制全部取消,亦即可拿朋友报废旧车去申请新车减征货物税,主要考量机车是民众主要代步工具,据统计1,300多万辆机车中,仍有600多万辆仍是10年以上旧车,希望加速汰换,改善空污。

至于原优惠落日前未完成修法,李庆华说,立法院临时会虽未排审此案,但下会期立法院开议会优先法案,且草案订溯及条文,1月8日就开始适用,民众可以「无缝接轨」,因此无论何时三读通过,1月8日后民众旧换新车仍适用减征优惠,财政部会订定子法规,让民众在这段期间更简便适用减征退税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