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保护流于形式 王婉谕提「有温度」的四大改革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今日召开记者会,提出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的四大改革诉求。(图/记者郑清元摄)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今(18)日召开「有温度的连结:启动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改革」记者会,并邀李宣毅律师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王薇君理事长等人出席,共同提出四大改革诉求,包括「决策贴近被害人需求」、「保障被害人经济安全」、「强化被害人诉讼参与」及「行政院应设立常设性之犯罪被害人保护会」。

王婉谕指出,在过去的经验里,「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是希望协助被害人的,但很可惜的,落实的情况却往往流于形式;王婉谕举例,「像是事发后,他们随即提供一整叠相关文件给我,但在当时混乱的状态下,我们根本没有心力去阅读这么大量又繁琐的文字;另外,每逢三节固定的访视与慰问,却令人感到像是例行公事。」

王婉谕表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应以达到「专责人力一路相伴」为目标,但受限于人力、经费层级的不足,提供的服务难以贴近被害人的需求。

李宣毅律师指出,犯罪被害人在事发当下,必须面对警询笔录、相验解剖、丧葬准备与司法程序一连串的过程,往往已心力交瘁,另一方面,遭逢变故医疗支出或丧葬费用,乃至顿失生计情形相当常见,但台湾的犯罪被害补偿仍长期停留在「国家代偿民事赔偿」与「社会保险补充性质」。

王薇君理事长则说,「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从属于检察体系之下执行犯罪被害人保护工作董事会组成未广纳被害人及实务工作者代表,组织决策不易贴近被害人的需求。因此,首要之务应该将董事会成员纳入一定比例之犯罪被害人、家属代表,以及具有从事犯罪被害人保护工作经验的实务工作者,促成组织改造,并提升专业自主性

最后,王婉谕也说「行政院应设立常设性之犯罪被害人保护会」的主张,其实是源自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保护犯罪被害人的决议内容,因为犯罪被害人的保护,并不仅限于金钱补偿或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协助,而是需要「以人为本」的支持网络,由警政社政卫政劳政教育法务等相关部门共同撑起,有赖行政院层级的权限予以整合,积极敦促各机关与各地方政府,落实具整合性、计划性保护措施

面对犯罪被害人保护业务草创时期至今的阶段性任务,王婉谕肯定已奠下相当的基础,但希望政府能够具体回应,面对现行犯罪被害人保护工作的结构性困境建构「以人为出发点」的制度,朝向有温度的连结,陪伴受害人迈向复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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