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恩阳一女子在KTV唱歌上厕所时被刚认识的男网友威胁并强奸!

(原标题巴中恩阳女子在KTV唱歌厕所时被刚认识的男网友威胁强奸!)

近日,一女子在KTV唱歌上厕所时,被刚认识的男网友威胁并强奸,结果男子被刑拘。究竟是什么情况呢?让我们来一看究竟。

2019年11月26日,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强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洲(男,24岁,恩阳区人),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据悉,2019年11月25日20时许,何某洲熊某(女、23岁、恩阳区人)、徐某在恩阳区浙商财富广场酒吧小王包间内唱歌喝酒,尔后熊某到洗手间上厕所忘了反锁厕所门,何某洲尾随其后进入洗手间后将门反锁……熊某当时因喝酒过多,完全没有了反抗的力气,何某洲在厕所强行与熊某发生性关系事情发生后熊某选择了报警

据犯罪嫌疑人何某洲的交代,他们两个人是网络上认识的,两个人见面之后吃完饭何某就想着让熊某去唱歌。何某在酒精的刺激下对熊某产生邪念的想法,当时何某看见熊某太漂亮之后没有忍住,最后选择了在洗手间对其进行了侵犯,警方也从熊某了解到,当时熊某感觉何某挺老实的,就放松了警惕,两个人到KTV之后由于喝酒过多,没想到何某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熊某现在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跟这个男生出去唱歌,目前虽然说何某被刑拘了,但是带给熊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小编提示】

希望广大女性朋友,交友需谨慎,尤其是网上交往的人,未做了解,切不可轻信盲从。女性朋友不宜跟不太熟悉的人喝酒,最好不要去一些娱乐场所。说到底还是因为女孩子的安全意识淡薄,只知道里面好玩,但是从没意识到里面还有危险。就像熊某的遭遇一样,如果她上厕所的时候把门关上,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那么,如果发生性侵害后的该怎么办呢?

1、及时报案不要拖。女性一旦遭遇性侵害事件后,要打消顾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不能因为害怕名誉受损,将苦果自己咽下去,这样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也会使更多的女性受害。

2、配合调查要积极。性侵害发生后,在报案的同时,被害人要将侵害的有关物证保留好,并将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衣着打扮、口音、携带物品、受伤状况等情况如实地向有关调查人员反映,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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