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跟男友差太多 女大生在KTV厕所酒醒哭喊:不要

▲女大生喝醉酒在KTV被性侵得逞,被告仅求「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我朋友」。(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吴姓男大生和朋友到KTV喝酒、唱歌,趁初次见面的A女酒醉,在厕所内性侵得逞。还就读大学的A女原以为男友求欢,也热情回吻,后来才意识吴男与男友的差异而惊醒。东窗事发后,吴男竟只求「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女朋友」,结果被A女怒告性侵。高等法院令吴男当庭写悔过书、赔偿30万元和解,并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根据判决书,19岁的吴姓男大生在去年3月与其他3人到基隆市一家连锁KTV喝酒、唱歌,其中一名友人因不胜酒力而呕吐在A女身上,吴男主动陪她到包厢外的厕所清洗衣物。当A女脱下上衣交由吴男清洗以后,因不胜酒力蹲坐在马桶上。吴男见状,便以提供自身衣物供换穿为借口,进入厕所内,协助A女更换衣物。

吴男利用她酒醉意识不清,开始亲吻她的嘴唇胸部。意识不清的A女误以为男友求欢,也热情回吻;吴男见状,更认为机不可失,继而出手将A女的短裤裙脱掉,并将自己的裤子半脱到膝盖,将A女拉过来跨坐在自己大腿上性侵得逞。

翻云覆雨之际,A女因对方身形下体尺寸都和男友差太多,发现不对劲而惊醒,却因为酒后无力抗拒,多次喊叫「不要」仍无法起身,好不容易推开吴男,赶紧穿回自身衣物,回到包厢,向众人哭诉遭吴男性侵。

2位友人共同质问吴男,他也不否认犯案,反而只求他们「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我女朋友」,A女不甘受辱,对吴男提告。经法院判决, 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得向A女支付赔偿金30万元,提供义务劳务60小时

女子在外小心自身安全。(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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