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内性侵少女6次 脸书之狼专诱幼齿遭诉

脸书之狼。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20岁江姓男子涉嫌连续以脸书(Facebook)诱骗少女赴约,将少女带到捷运站、速食店等地女厕性侵,两天内共计6次,另对一名被害人性侵4次得逞,士检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江男

新北市「脸书之狼」江x志在脸书诓称是艺人小猪罗志祥员工,开名车小弟众多,许多国中女生、罗志祥的粉丝受吸引而加江好友,有8名未成年少女上当受骗遭他性侵、猥亵。今年2月中旬,江男因性侵12岁女童落网,检方却以4万元让他交保,没想到22天后,江男再度诱拐一名13岁女童,9小时内在公厕等地对她性侵4次,被害女童被救出时全身发抖,惊恐不已。

起诉书指出,江姓男子在押,有窃盗前科,他在去年12月间利用脸书搭讪一名少女,在今年2月间清晨5时许,佯称替少女处理被人偷拍影片为由,诱骗少女到KTV见面并在女厕内对少女性侵,当天上午7时及中午12时,江男又带少女至不同捷运站女厕性侵,隔天再带少女至速食店、百货公司女厕性侵,两天内共计6次。

江男以相同方式,以脸书搭讪另名少女赴约,以双手勒住女方脖子,恐吓脱去衣裤,连续对少女性侵4次得逞,期间也不让少女离去,恫吓「如果要逃跑,就勒死妳」等语。后来江男骑车载着少女,一度遭警方盘查,江男当场冲撞警方机车,导致员警受伤,不到1小时被另台警用机车拦下,他再度冲撞警车后滑倒被逮捕。

检警查出,江男另涉嫌多起窃案及恐吓案;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江男,并请法院审酌被告年纪尚轻,就有多次前科,显有犯罪习惯,建请谕知刑前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