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125之狼」虐打两女逃19年 追诉期满前性侵国中女全被揪出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桃园51岁郑姓男子2016年9月间骑乘野狼125」机车,尾随一名刚结束补习的国中少女,并持防狼喷雾攻击、性侵得逞,落网后警方比对DNA,发现他在1998年、1999年间各犯下一起性侵案,而追溯期只差一年就过了。高等法院本月8日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郑男10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第一位受害妇女被打到眼球微血管破裂,身心严重受创。(示意图/123RF,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郑男1998年8月某日凌晨头戴全罩安全帽、骑着野狼125机车外出,接着在平镇区锁定一名路过的女骑士,随即上前拦车,并用防狼喷雾朝眼睛喷射,再用手抓住脖子恐吓「不乖乖就范,就杀死妳」,甚至徒手攻击受害者头部颈部,直到对方倒地无法反抗,才拖到阴暗处性侵得逞。

距离第一起案件发生不到一年,郑男1999年5月某日晚间再度骑着野狼125机车寻找目标,很快就锁定八德区一名落单妇人,这次他以体型力气优势先用手搭住受害者的肩膀,再强行推入一旁沟渠,接着以双手掐住脖子,再拖进附近的竹林中性侵。

▲郑男每次犯案都是骑机车、戴全罩式安全帽。(示意图/记者陈俊宏摄,与本案无关)

郑男因为犯案手段凶狠,一度被称为是「野狼125之狼」,他犯下这两起性侵案后就没有任何消息,警方循线追捕都找不到人,眼看20年的追诉期即将期满,刑事局突然传出比对到嫌犯的DNA。原来,郑男2016年9月间再度犯案,尾随性侵一名刚结束补习的国中少女,手法与先前两案相似,面对DNA比对一事,他被关押在看守所坦言时间已经太久了,大致上不太记得,「但只要有我的DNA,我都认帐」。

关于这三起案件,桃园地院去年5月针对前两起案件进行审判,并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郑男10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诉至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他犯案时会故意攻击受害者的头部等要害,恶性重大,最后维持一审判决,等到未来判决确定,会与第三起国中少女案一同合并应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