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跷家去陪酒过日 少女泣诉国一遭狼父狼叔性侵
少女小萱感化院泣诉,曾早上遭父亲、下午被叔叔性侵,所以才宁愿跷家坐台陪酒渡日,也不要待在家里。(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少女小萱(化名)因跷家、窃盗、坐台陪酒等偏差行为进入少年感化院,3年前她向院内老师泣诉,自己早上遭狼父;下午被狼叔性侵的悲惨际遇,才会宁愿跷家去陪酒,也不要待在家里,老师随即通报检警调查,其父虽因证据不足获不起诉,但狼叔二审被判8年6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被害人小萱在15岁因连续偏差行为被送进感化院内,据自由时报报导,院内老师发现她似乎藏着许多心事,是一名压抑的孩子,直到她收到一件院生疑似遭父性侵案才揭开小萱心中秘密。小萱向老师坦承,自己在国一时也曾遭父亲在酒后性侵,有时早上是爸爸性侵她,下午换成叔叔也性侵她。
有一次叔叔向她要钱没要到,便出手将她打晕,当也醒来发现叔叔正要性侵她,便极力反抗,但是叔叔还拿刀子刺伤她颈肩再性侵,但她不敢跟阿嬷说,所以,才会宁愿跷家、逃学去坐台陪酒过日子,也不要待在家里。
感化院老师惊闻小萱悲惨遭遇,立即通报检警进行调查,其父虽因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处分,但狼叔遭起诉且一审被判刑有罪,狼叔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法官从小萱锁骨位置留有刀痕、讲述被害过程情绪激动等迹证,认定狼叔辩称是遭小萱狭怨报复说词不可采,判狼叔8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