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说好去书局 硬载继女摩铁性侵

屏东一名42岁男子性侵16岁继女,还谎称是要调解师生恋一审遭判4年,上诉遭高雄分院驳回,维持原判,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屏东一名42岁男子假藉载16岁继女去书店看书,竟把人载至汽车旅馆性侵得逞,还向警方谎称是要协助女儿老师调解师生恋。少女母亲向励馨基金会协助、通报屏东县社会处后,才揭发此事。一审判狼父4年,二审法官驳回上诉,可上诉。

2017年6月,少女继父佯称要载少女前往屏东诚品书局看书,没想到却把少女载往汽车旅馆强制口交性交得逞。当年10月,该男在家中企图再性侵少女未果,两人争执时被少女母亲撞见,逼问之下少女才揭发此事。

少女事后经医院鉴定处女膜破裂,同时也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反应个性转为内向、自我贬抑,有明显的被迫害感,也出现中度忧郁与焦虑。

法庭上,少女母亲却表明不愿提告,认为先生坐牢对她们没有实质帮助,不如让先生在外面赚钱赎罪,让少女念到大学毕业

父则辩称,少女母亲管教高压,他对男女交往态度比较开明,少女才会向他咨询,寻求协助。事发当天本来要载少女去看书,但在车上听闻少女表示之前常和男老师到汽车旅馆约会校方为此开性评会后,老师开始刻意疏远她,让她非常难过。因此想约该名老师到汽车旅馆谈判

二审法官认为狼父供词前后不一且荒唐,少女侦讯时也强调爸爸载她一出门就往汽车旅馆方向前进。法官也当庭怒斥狼父破坏少女从小、10多年来对其信任与依赖,认为原审判4年并无不妥,驳回上诉,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