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酒后KTV厕所硬上初见面女友人 怒控「仙人跳」:有好感的可能
▲宛宛(化名)当晚第一次见到苏男,早上却遭对方趁酒意性侵。(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新北苏姓男子酒后起淫欲,在KTV尾随刚认识的女性友人到厕所性侵,被告后竟怒控对方仙人跳。新北地院衡量双方说词及证据后认为,性侵却有其事,依强制性交罪判苏男3年4月。
根据《联合报》报导,23岁苏男2018年4月和朋友到KTVT喝酒欢唱,认识女子宛宛(化名),散场后包厢只剩下苏男和宛宛2人,起了色心的苏男看女方走进厕所,竟大胆跟进,强逼宛宛发生性关系。
审理时苏男始终否认犯行,辩称和宛宛互动良好,性行为是对方主动邀进厕所两情相悦的结果,他的辩护律师也称,宛宛只有反抗动作,并无出口制止,明显不符常情,甚至还有「好感的可能」。辩护律师和苏男甚至咬定宛宛是「仙人跳」,因她在性行为后没有立即验伤报警,而是先以验伤;提告威胁,要求苏男赔偿50万元和解金。
经法院调查,宛宛供词始终一致,且身上多处有明显抵抗伤等,而律师「仙人跳」说法根据不足,因此认定性侵,依强制性交罪判苏男3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