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没电又等不到男网友 女被恶狼骗回家袭胸摸下体!
一名女子前年5月下午独自搭火车到台中丰原火车站,要与男网友会面,但手机没电,无法与该名男网友联络,于是坐在站前木椅上等候,晚间10时遇上吴姓男子上前搭讪,「好心」邀她到自己住处休息,没想到一进住处就被毛手毛脚,吴男根本不顾她的反抗,强行抚摸下体和袭胸,借此强制猥亵得逞。
判决书指出,该名女子所携带的行动电话电力耗尽,无法与该名男网友联落,于是坐在站前木椅上等候,吴男晚上10时许便上前询问她是否在等人,凌晨0 时许又再度上前搭讪,并表示可提供房间住宿,女子不疑有他,于是坐上吴男机车。
没想到,吴男把女子带到住处3 楼房间后,自己就脱去全部衣物,随后基于强制猥亵犯意,徒手伸入女子上衣内,隔着内衣抚摸胸部、下体,即使对方明确表示不要,他仍抓住女子的手部去抚摸自己的下体,强制猥亵得逞。被害女子为求脱身,向吴男表示要到洗手间,并坚持离开他的住处,之后发现路上经过超商,立刻表示要使用洗手间,并自行进入该超商内打电话报警。
判决书提到,吴男坦承有在丰原火车站前看见女子,且确实有骑乘机车搭载她返回住处,有带到3楼房间休息,但矢口否认有强制猥亵之犯行,辩称「因为时间很晚都没有火车了,就好心跟她说这里很危险,她说她从高雄上来找朋友,朋友不理她,她手机又没电,有介绍她说哪里有便宜一点的住宿,她就问我说是否可以让她借住一晚...」。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吴男不思以正当方式解决生理需求,亦不思尊重他人对其身体及性自主决定权利,先向被害人表示得提供住宿,竟恣意脱去自身衣物,即强制抚摸胸部、下体等行为,借此满足自身性欲,于警询、侦讯、本院准备程序及审判时均否认犯行,依触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