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拖进浴室脱光裤子「袭胸摸下体」 色狼竟是男朋友爸爸

▲一名男子涉嫌对儿子女友抚摸胸部下体。(示意图达志影像/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林姓男子被控从前年10月起至去5月间,趁儿子外出不在家之际,把儿子女友强行拖至浴室,并脱下长裤内裤,以手抚摸她胸部及下体,之后趁她煮菜时也做出强制猥亵动作,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而提告!台南地院依触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林男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林男在2016年10月底、儿子外出时,违反儿子女友意愿,将她强行拖至浴室内,徒手抚摸胸部及性器,即使对方不断反抗并说「男朋友要回来了」,他还回答「没那么快回来」;后来儿子女友奋力将他推开,走回到客厅,又被拉进房间内袭胸和被摸下体。

去年5月时,林男连两次趁儿子女友在厨房煮菜的时候,违反对方意愿,从背后及侧面徒手抚摸性器及胸部,借此满足自己性欲。后来是儿子女友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林男竟不思尊重、爱护晚辈,仅为私欲,借由2人在家之际,强制猥亵得逞,造成对方精神上痛苦,考量年岁已高,犯后虽一度否认犯行,但于法院准备程序中终能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再犯本案前5年内无刑案纪录

加上林男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对方也希望法官能给他从轻量刑或是给予缓刑,最后,法官判林男犯强制猥亵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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