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色狼袭胸被女狠踹下体又被判刑 网友:大快人心!
新北市一名男子于今年1月晚间在新庄中港路一处停车场外,摀住落单女子的嘴并拖进停车场,接着上下其手又揉又抓,女子不断挣扎,还往色狼下体狠狠踹了几脚,痛得他哇哇大叫,不顾外套掉在地上,狼狈逃跑,事后警方比对DNA抓到人,新北地院于本月30日判刑10个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42岁曾姓男子(妨害兵役、妨害公务、公共危险等前科)于今年1月21日晚上经过停车场外,看到一名30岁左右的轻熟女似乎在等人,他当下起了色心,将女子摀嘴推倒后,拖进停车场,女子被摸胸与下体,以手推开并狠踹,曾男见无法压制,狼狈逃跑,却把外套遗留在现场,成为警方迅速侦破的关键。
经鉴识中心验出DNA后,由警方通知曾男到案,他坦承犯案。法官认为他素行不良,除侵犯女被害人身体自主权,也危害社会安宁、秩序,判他10月徒刑。
网友得知曾男被判刑,纷纷叫好,「大快人心!这种人就是要踹蛋再关」、「脏东西,再用小头控制大头啊」、「水啦!抓到了!但女生晚上出门真的要小心,最好买个防狼喷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