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火车「1女战18男」性爱趴 法官要蔡男登报道歉
震惊全台的台铁火车性爱趴案,高等法院11日下午判决台铁胜诉,主办者蔡育林仍须登报道歉,全案可上诉。另外,蔡男因涉嫌妨害风化被判刑半年、得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
2012年,蔡育林在「花魁艺色馆BBS站」发文揪团,要模拟日本A片「电车痴汉」情节举办多P淫趴,年仅17岁的少女「小雨」(化名)得知讯息后,主动要当女主角,活动因此成行。
同年2月19日下午3时许,蔡育林租下台铁第521次南下莒光号加挂客厅式车厢办趴,当天共有18名男子、2名女助理、3名男纠察员与蔡嫌及小雨共25人成行。除了小雨外,其余均须缴交800元报名费。这场火车性爱趴,18名男子轮番对小雨猥亵性交,也有人在一旁自慰。
本案民事部分,台铁指控蔡违反铁路法,严重影响社会善良风气,同时侵害台铁的形象和名誉,提告请求蔡在4报头版刊登道歉声明;一审台铁胜诉,蔡提出上诉,高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