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禁宰活禽上路 北市开出首例罚单

▲禁宰活禽违者罚10万,卫生局密集执法。(图/东森新闻提供)

地方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17日针对毗邻果菜批发市场富民路禽肉摊商,展开北市首波禁宰活禽的联合稽查行动,并查获富民路97号摊商有违规陈列、展示活体行为,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开出首张罚单,将处以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并勒令业者限期改善,否则会继续开罚。

因应H7N9禽流感疫情蔓延,行政院农委会日前宣布自5月17日零时起,执行禁宰活禽政策,台北市政府因应H7N9应变中心爰订于 17日清晨5时,执行首波联合稽查行动,锁定位于果菜批发市场旁边、富民路上的禽肉摊商,采开稽查作业

经查后,发现位于富民路97号摊商,有违规陈列、展示活体行为,因此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 第6 款规定,开出北市第一张罚单,将处以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并勒命业者限期改善,否则将继续开罚。稽查结果,除上述1家有违规事实外,其余6家,1家未营业、5家无违规行为。

卫生局长林奇宏表示,依照现行法令,稽查到现场有圈养活禽的情形,可依传染病防治法处新台币3,000至15,000元罚锾,如现场有环境污染之虞,尚可依照废弃物清理法处新台币1,200至6,000元罚锾;如现场有屠宰行为,则将依畜牧法规定,处2万到1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将可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希望业者不要以身试法,配合政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