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告发慢 性侵犯假释又迷奸女店员

东森新闻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性侵犯陈国华去年1月利用泡芙试吃的理由,迷昏一名服饰店女店员性侵得逞,其实早在86年就因为犯下性侵案入监服刑,没想到法务部让他轻易假释,不仅没有依规定接受辅导主管辅导的卫生局也直到去年4月才对陈嫌开罚告发,中间这段期间他到处趴趴走,民众团体痛批相关单位实在太疏忽。

根据监视器画面显示,穿著白色外套手上拿着橘子泡芙盒子男子,就是迷昏女店员性侵劫财的陈国华(43岁),落网后让检方讶异的是,陈男早就因为犯下性侵案入狱,假释出狱后又再犯案

据调查,陈男在86、87年分别犯下性侵案,遭判刑13年6个月定谳,98年假释出狱,按照规定交由卫生局进行每阶段半年12次的辅导教育,但问题就出在陈男从99年开始,至少9次向心理辅导员请假,却没有通报检警单位,人就这么放任行踪不明,101年1月用泡芙迷昏女店员再度犯案。

有关陈国华无故未接受辅导教育的部分士林地院14日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判他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法官并怒批行政机关怠惰,才会让陈再度犯案。

北市卫生局强调,已对陈男开罚告发两次、共2万元的罚款,并已改善原本的通报流程;但对被害人来说已经太迟了,包括检警、卫生单位实在有必要全盘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