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男进小学服替代役侵犯2女童 假释后又性侵国中女21次!

▲彰化邱姓男子有恋童倾向,性侵2女学童后遭判刑,假释出狱3年又性侵少女。(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郭玗洁/彰化报导

彰化邱姓男子早在2011年在国小服替代役时,就曾性侵、猥亵2名女学童,两案合并判处9年4月徒刑,邱男入监后,经法务部矫正署彰化监狱治评会议通过,认定邱男再犯危险降低,在2020年11月获得假释,仅过了3年邱男又犯案,强行性侵1名国中少女21次,彰化地院审理,依21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合并执行8年徒刑。检方和邱男都上诉被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邱男在2023年12月底,透过交友软体「柠檬」认识国中少女小花(化名),并在去年1月14日得知小花单独在家后,借故到小花家中聊天,再趁机强脱她衣服硬上。事后邱男又借口购买宵夜、带点心探望等理由,频频约小花在她家1楼和附近仓库空地见面,邱男不顾小花一再表示不愿意发生性行为,仍违反她意愿性侵,又得逞17次。

小花一再隐忍,直到去年5月17日向邱男表示不愿意见面,邱男仍继续传讯骚扰、恐吓要毁掉小花,逼小花到住家后方仓库空地,再度性侵她3次。直到小花的老师察觉有异,通报学校处理,全案才曝光。

法官审理时,发现邱男早在2011年在花莲某国小服教育替代役期间,就曾猥亵校内女学童,又对另一名女学童强制性交、猥亵,两案多罪合并执行9年4月确定,邱男入监执行后,于2020年11月9日假释,不到5年内又再度犯罪,已构成累犯。

法官指出,邱男幼时父母虽因家暴离婚,但邱男哥哥处在相同成长环境,仍可以稳健就职、组织家庭,因此成长环境并非邱男卸责的理由,而且邱男在保护管束期间,经检察官告诫禁止接近未成年女性或和她们独处、有不当肢体接触,而邱男也安然度过,顺利假释期满,可见他有控制自己不违法的能力。

法官认为,邱男过去的加害对象都是未成年女学童,手段皆违反对方意愿,且在前案假释付保护管束期间,心理师已发现求男可能有「异性恋童」倾向,犯罪模式相当固着,当外在拘束力量减弱时,邱男便再度犯下本案,明显有相当危险性。而邱母虽表现出对儿子的关怀,家庭功能并未完全丧失,但显然不足以防止邱男犯案,应加重刑度,且在刑满前确实评估有无强制治疗的必要,以避免有下一个加害者。

法官判定,邱男不顾少女还在念国中,也没意愿当他女友,就自行借口交往,一再将少女当成泄欲对象,对少女身心造成强大伤害,少女父亲也表示难以原谅邱男,而邱男虽坦承犯行,并当庭对少女父亲道歉,但难认有实质弥补作用,依21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合并处8年徒刑。检方和邱男都上诉,遭驳回。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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