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虫拐21岁女性侵、卖淫遭押 获释又拐32岁妇性侵、卖淫

高姓男虫才因诱骗智障女子性侵、卖淫遭押,获释后立刻诱拐另一名智障女子性侵、卖淫。(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斗六镇35岁高姓男子2005年上网诱骗一名国二少女援交,在学校司令台当着她两名同学的面予以性侵,事后又与那两名同学援交,因此入狱4年。高男出狱后,今年3月又诱拐一名21岁女子至汽旅性侵,更控制她卖淫15天,5月声押、7月获释,但他8月竟又拐一名32岁已婚妇女性侵并控制卖淫,被捕后14日遭送法办

警方调查,高男离过一次婚,2005年夏天以手机为酬,诱拐国二少女发生性行为,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不料他出狱后贼性不改,又上网骗一名轻度智障女子性侵并强迫卖淫,5月再被依妨害性自主拘提声押。

高男7月获释后死不悔改,8月28日又诱骗一名智能障碍的已婚妇女至住处性侵,并于以拘禁,以每次800元的价格载她到旅社卖淫,更将800元皮肉全部取走。

警方8月30日在高男住处救出被害女子,经高男坦承犯行后,将全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妨害家庭、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移送云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