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少女到水果摊工作 「恶魔夫妇」控制她卖淫4年

▲台中一名少女国中毕业后到水果摊工作,却被老板夫妇控制卖淫长达4年。(图/翻摄自YouTube)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女子国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2010年16岁时进入39岁陈姓男子的水果摊当员工。但陈男与30岁的黄姓妻子看她单纯可欺,先是利用她对一名37岁男子仙人跳,再媒介她到应召站卖淫,2012年更索性收起水果摊,将少女带回家乡云林斗六,自立门户雇用5名马伕,专门以她的皮肉钱维生,8日被警方逮捕到案。

警方调查,陈姓夫妇在被害女子进入水果摊工作后,先是介绍一名中年男子给她当男友,待两人发生性关系,再现身敲诈该男30万元,最后以18万元达成和解;他们后来将要不到的12万元算在少女头上,强迫媒介她到应召站,将她每次卖淫实拿的1000至1400元酬劳全部拿走;后来觉得这样好赚,更带着她回到斗六老家,自聘马伕,让少女以每次2500至2800元的代价卖淫,而且拿走她所有收入,专门以此维生。找不到女儿的少女父母终日以泪洗面,也只能将她列报失踪人口。

少女在这段期间还与一名力姓马伕日久生情,被陈姓夫妇胁迫继续卖淫,以偿还力男借贷的80万元购车金,但她终于还是在今年初不堪忍受,试图逃跑,遭到陈姓夫妇殴打,被邻居看到报警,终于获救。台中警方再经过多月跟监之后,才于日前逮捕陈姓夫妻等7名嫌犯,依组织犯罪、恐吓取财、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罪嫌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