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夫妻媒介未成年少女当传播妹 「不准她们穿内裤」上工

▲北市警局少年队逮捕卖淫集团嫖客等17人,并依多项罪名送往新北地检署侦办。(图/记者柳名耕翻摄)

记者柳名耕台北报导

台北市警察局少年队日前查获1起媒介未成年少女援交案,调查后发现潘姓夫妻涉嫌成立多间娱乐公司,吸收许多未成年少女来当「传播妹」,同时要求少女在陪酒时「不准穿内裤」诱惑客人援交。

由于适逢暑假期间,许多学生都会应征打工,潘姓夫妻、少女小娟化名)发现商机,遂成立3间经纪传播娱乐公司,并打出「轻松赚钱」的标语,诱惑未成年少女上门应征。

等到少女上门时,经纪公司就会以陪喝酒、不卖身的话术,诱惑少女加入他们成为「传播妹」,接着慢慢以「温水青蛙」的方式,让未成年少女从陪酒、陪吸毒到交易,其中1名传播妹因此尿道感染,潘姓夫妻还要求继续接客。

警方在经纪公司据点搜出大批赃证物及毒品。(图/记者柳名耕翻摄)在少女还没开始接客前,潘姓夫妻还会教导少女们如何施打毒品、食用咖啡包,并教导少女如果遇到客人摸胸、摸下体时,可以以倒酒方式逃脱让客人心痒难耐,且每次上工时都不准穿内裤。

警方调查,潘姓夫妻开出的价格每人每小时是1200元、性交易每次10000元,并以「音乐桌」(毒趴)、「音通」(毒趴加性交易)、「通告桌」、「拍照桌」(性交易)等暗语,逃避警方追缉。

更恶劣的是,潘姓夫妻在少女进行性交易后还不给钱,其中1名少女接客5、6次后还收不到钱,潘姓夫妻告诉她:「先赊帐」,也没有承诺何时给钱。

北市警局少年队跟监、搜证许多并在日前收网,将该集团以及嫖客共17人全数逮捕到案,并依儿少性剥削条例人口贩卖、妨害风化、毒品等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