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钱害怕」喂猫捡一银454万 翁16小时报案仍有罪?

▲一银盗领案当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社会中心整理报导

震惊全台湾的一银盗领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各判安卓斯等人5年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60万元,扣案7748万元赃款没收,全案可上诉。当时还发生寻钞案外案内湖一名65岁柯姓老翁警方一步拾获其中一袋454万元赃款,虽然他辩称「看到钱很害怕,不知如何处理才拿回家」,士林地检署仍依侵占罪嫌将柯姓老翁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包括拉托维亚籍安卓斯在内,来台车手共有22人,且分工细腻,6组人马负责盗领,由俄罗斯籍的巴比担任「车手头」,安卓斯、米海尔(罗马尼亚籍)、潘可夫(摩多瓦籍)、洛夫斯基(俄罗斯籍)、莎琪苏娃(俄罗斯籍)、保罗(法国籍)和后续曝光雷纳斯(拉脱维亚籍)负责搬运、洗钱事宜

当时安卓斯落网后,带着警方前往山区取藏匿赃款,就在对外公布还短缺一千多万赃款后,柯翁就到警局报案,自称是早上运动时捡到的;由于报案时间与捡到钱的时间相差16小时,遭质疑可能是刻意去「寻宝」。经警方调查,爱猫的柯翁当天上午到山上喂猫,8时许发现赃款就先拿一袋454万赃款回家,9时许又拿了2个塑胶袋准备再上山,但因为发现步道口已有警察在现场搜索,只好返家,过程也被目击民众拍下。

▲柯翁拿塑胶袋要返回山上,整个过程都被民众拍下。(图/记者柳名耕翻摄)

柯姓老翁向检方供称,自己因为平常习惯喂养流浪猫,这都是他平常会经过的路线,并非刻意要去找钱,且平常并没有看新闻的习惯,当下发现那堆钱,「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很害怕才拿回家」,等到晚间儿女回家,决定将现金拿到派出所,绝对没有想占为己有。检方认为,柯男否认犯行,并不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仍将他依侵占罪起诉。

至于主嫌安卓斯、车手米海尔及潘可夫3人,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各判安卓斯等人5年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60万元,扣案7748万元赃款没收,全案可上诉。3人透过翻译人员得知判决结果后,全部皆面无表情,且无太大情绪上的反应,仅透过翻译人员向法官确认「3人都被判5年吗?」,并同时询问何时可上诉。

▼安卓斯等人遭台北地院判5年,可上诉。(图/资料照/记者孙曜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