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454万赃款最高可判5年 律师:与安卓斯的罪没差太多

柯姓老翁捡到赃款后,隔了13小时才去警局报案。(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内湖65岁柯姓老翁拾获一银盗领案454万元赃款,警方调阅监视器,怀疑他是刻意上山寻宝」,且今天更接获民众检举,掌握到柯将钱带回家画面。有律师表示,即使是一袋赃物,一样会构成窃盗罪,柯男所犯的罪与安卓斯(又译安德鲁)的罪,「法定刑的高度一个最高是5年以下,一个是7年以下,其实并没有差太多。」

警方日前带一银主嫌安卓斯前往山区取藏匿的赃款,就在对外公布还短缺一千多万的赃款后,柯男就到警局报案,自称是早上运动时捡到的,但报案时间跟捡到钱的时间相差13小时,引起警方怀疑柯姓老翁可能是刻意去「寻宝」。

▲柯姓老翁20日提454万赃款返家,过程中遭民众拍下。(图/记者柳名耕翻摄)

警方今天更接获民众爆料,当天看到柯姓老翁头戴安全帽手提1黑1白的塑胶袋行迹十分鬼祟,便马上拿起手机将他的身影拍下,等到晚上柯姓老翁将钱交给警方、新闻曝光后,才发现自己拍到的照片中,2袋塑胶袋竟是454万现金,于是立即将照片交给警方。

对此,律师丁昱仁表示,它即便是一袋赃物,柯男去取得这袋赃物一样会构成窃盗罪,而安卓斯他本身所犯的罪跟柯男所犯的罪,法定刑的高度一个最高是7年以下,一个是5年以下,「其实并没有差太多。」

柯姓老翁报案当天说自己太累,做完笔录后拒绝签名,但依照监视器画面、照片陆续曝光,现在恐怕有侵占遗失物窃盗或搬运赃物罪,最重可处5年以下徒刑,目前警方持续通知他到案说明,以厘清捡钱动机。(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