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赃款 恶警判8年6月

高雄市警局苓雅分局小队长陈建宏,不仅助犯嫌侵吞赃款,还向犯嫌妻诈欺47万余元,法院一审依贪污罪判刑8年6月,褫夺公权5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苓雅警分局小队长陈建宏2015年侦办恐吓取财案,竟协助容姓犯嫌侵占百万赃款,又以介绍律师为由,向容男家属诈欺47万余元。案经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陈的上诉,依贪污等罪判他8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定谳。

容男2015年间从某烟酒公司离职后,向前东家勒索1200万余元得逞,苓雅警分局获报,指派陈建宏侦办此案,陈同年11月27日逮捕容男后,向他表示「你把剩余的钱交出来,对刑期较有利」、「会让你留100万元,如果以后被关可以当安家费,不要让你做白工」等语。

陈男随后搜索容男住处查获1000万元,先指示容取走其中99万8000元,再查扣剩下赃款。容移送检方后遭羁押,陈男再联系容男妻子,骗称帮忙介绍律师,要容妻从侵占的赃款中拿钱给他,得手47万7000元。

检察官后续追查赃款发现有异,容妻为救容男,急着想缴回赃款,但陈男已花掉2万7000元,只交给律师45万元,犯行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