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纽案吞建交款 吴思材判3年10月定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外交掮客吴思材被控与另一名掮客金纪玖,侵吞我国金援巴布亚几内亚约2980万美元建交款;法院一审依背信罪判吴思材3年4月,高院认定吴思材与通缉中的金纪玖共同背信,对国家损害严重,15日宣判改判3年10月,比一审加重6个月刑期。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书指出,前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邱义仁民国95年8月间,为与巴纽建交,指示时任外交部长的黄志芳办理;黄志芳委托吴思材、金纪玖在外交部与巴纽居间协商,外交部在95年9月汇款2980万美元到吴、金两人新加坡的联名帐户,当作建交援助款。

但外交部与巴纽多次商议,巴纽均无意与我建交,黄志芳要求金、吴两人返还款项,但外交部发现两人在95年底将帐户款项提空。检方以涉嫌背信罪起诉吴思材,并查出,吴思材将部分款项汇入前妻陈宸晞帐户,由陈购买连动债和不动产,于是向法院声请没收陈名下财产

检方今年初侦结终结,认为吴思材犯行造成国库重大损害、犯后无悔意,具体求刑4年6月。法院一审时,法官认为陈宸晞已将犯罪所得转变成其他「消费寄托债权」,难以认定是犯罪直接所得,而吴思材侵占款项是外交部所有,法院无从宣告没收,应由外交部循民事诉讼管道请求救济、向吴思材追偿。另外,吴思材受外交部之托,却擅自侵占,依背信罪判处他3年4个月。

高院二审时则认定,吴思材的犯罪情节重大,造成国库严重损失,改判3年10个月。全案定谳。吴思材先前即因巴纽案涉伪造文书等罪被起诉、判刑定谳,且因进口私烟合并执行2年6个月,目前正在服刑,15日上午未出庭聆听判决。同案被告金纪玖逃亡美国,仍在通缉中,被控告涉案的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因资金流向查明,检方仍在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