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营建署长叶世文贪污案 再加判10年半定谳

叶世文再遭判定谳。(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曾任营建署长的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犯下多起合宜住宅弊案,先前就因在「林口A7住宅弊案」中,收受厂商远雄集团贿赂,遭判刑7年定谳,入狱服刑最高法院2日针对他在「八德合宜住宅弊案」中收贿1600万元部分,判刑7年半定谳;另外也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3年定谳。

叶世文(71岁)被控于2011年担任营建署长期间,在「林口A7住宅案」中,收受远雄集团总裁赵藤雄贿赂4百万元。2013年他转任前桃园县副县长后,又在「八德合宜住宅案」中收受赵行贿1600万元。台北地检署2014年指挥廉政署侦办,又查出叶男于营建署长任内,在「新竹眷改案」尚未招标前,预先向赵藤雄期约索贿2200万元,但还没收到贿赂,另外检方也查出叶男帐户还有3300多万元不明来源的财产。因此检方针对此4大罪状,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叶男重判19年,二审改判21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016年4月间,先将「林口A7住宅弊案」判刑定谳,其余部分撤销发回更一审,叶男遭判刑7年定谳,发监执行。

高院更一审于2017年3月间宣判合议庭认为他在「八德合宜住宅弊案」中期约收受2600万元,实际取得1600万元贿赂,这部分判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3年、褫夺公权3年;另宣告没收犯罪所得3300余万元;「新竹眷改弊案」仍无罪。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维持更一审见解,将叶世文分别再判刑10年半与3年定谳,依规定,须由高检署检察官向高院声请订应执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