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鹏贪污判4年半定谳 民进党回应了!

高志鹏。(图/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被控利用立委职权向国有财产局副局长请托、关说,获取50万元不法利益,最高法院依贪污罪将他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民进党廉政委员会26日晚间发声明强调,决议将重启立案调查,并未将立即将高志鹏除名。

民进党廉政委员会26日声明如下:

于西元2018年12月26日晚间召开之廉政委员会例会,并无立即就高志鹏委员为「除名」决议,实仅就高志鹏委员所涉违反廉政行为疑义案,为「重启立案调查」之决议,并无为除名处分之讨论;另关于前同志郭信良案,于2015年起即已立案,本次会议讨论,亦仅作继续之研议讨论尔,亦未作成最终决议。

高志鹏遭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等于丢掉立委资格。对此,中选会指出,区域选出者,应自死亡之日、辞职之日或选举委员会收到法院确定判决证明书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补选日期将提1/4委员会决定」。

消息一出,高志鹏目前本人不接电话,据其国会办公室指出,高志鹏正与律师开会,讨论后会对外说明。内政部民政官员表示,待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就将注销名籍,日期也会回溯到判决宣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