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邱佳亮污822万 判囚12年半定谳
民进党籍桃园市议员邱佳亮利用人头诈领议员助理薪资,他还到澳门赌博没有出席议会却诈领出席费及膳食费,最高法院认定邱男罪行明确且犯后没有悔意,11日依贪污罪将他重判12年6月定谳,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籍桃园市议员邱佳亮,利用人头诈领议员助理薪资,他还到澳门赌博没有出席议会却诈领出席费、膳食费、交通费,最高法院认定邱男罪行明确且犯后没有悔意,11日依贪污罪将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谳,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判决指出,邱佳亮利用甘姓男子等3人当人头,分别制作不实的「桃园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及「聘书」,交付给桃园市议会拨款,甘男等3人取得议会给付薪资后,再转交给邱,让邱诈领助理费822万5617元。
邱另在2016年5月3日到澳门赌场赌博,却在事后填载不实的议会签到纪录,据以申报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致使议会人员陷于错误核发他7350元。
邱男否认犯罪,辩称签到簿误签,后来有缴回误领的款项,他也没有诈领公费助理的费用。
一、二审斥责他因贪图公费助理补助诈领公款,且明知出国期间没有出席市议会定期会议,仍于回国后在签到簿上补签的方式,诈领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案发后还饰词否认犯罪,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将他判刑12年6月,并科罚金120万元,褫夺公权6年,邱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昨日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