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谜片大赚1338万元 「网红小玉」判囚5年定谳

网红「小玉」朱玉宸利用人工智慧技术,将被害人的脸合成到日本AV影片上,法院开庭时,朱玉宸以长发造型出庭应讯。(中时资料照)

本名朱玉宸的百万订阅网红「小玉」伙同助理庄炘睿,利用AI深伪技术DeepFake软体,将多位女性名人的脸合成在女优身上,制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万多元,最高法院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将朱判囚5年,另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1年8月,全案定谳,小玉须入狱,犯罪所得没收。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朱玉宸之前是「YouTube」平台之直播主,庄炘睿(判刑4年6月,可易科罚金确定)是朱的助理,2人欲借由合成知名艺人、网红或政治人物之猥亵影片,在其粉丝专页内散布、播送之方式,以牟取不法利益,2021年2月间起,建立「台湾网红挖面」之推特页面,供浏览者进行购买及注册会员,

庄炘睿负责于网路上下载被害人之照片或影片,并从该等照片或影片中撷取被害人之人脸特征作为制作换脸影片之素材;再由朱玉宸利用「DEEPFACELAB」之程式软体,透过深伪(Deepfake)技术进行之人脸影像合成。

朱将被害人等脸部特征,合成至日系AV女优色情猥亵影片中,制作出拟真性极高、几可乱真之被害人猥亵影片,再透过付费方式,分享予其会员或购买,因而取得共计1338万4766元之不法所得。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朱及庄利用被害人身为公众人物之名气,滥用换脸软体,将被害人等之面部特征合成于猥亵影片上,上传供付费者观览,所为不仅破坏社会善良风俗,更严重侵害人性尊严及名誉,造成被害人等精神上非轻微之损害。

高院指出,本案合成影片之数量庞大,获利高达千万之谱,犯罪情节非轻,就朱玉宸分别量处有期徒刑7月(共83罪,即被害人有提告妨害名誉部分)、6月(共36罪,即被害人未提告妨害名誉部分),且就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定应执行刑为有期徒刑5年,得易科罚金部分定应执行刑为有期徒刑1年8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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