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小玉卖换脸谜片 二审改重判要关5年「理由出炉」

网红「小玉」朱玉宸(右)利用人工智慧技术,将119位被害人的脸合成到日本AV影片上(本报资料照片,蔡雯如摄)

本名朱玉宸的百万订阅网红「小玉」涉嫌伙同庄姓助理,利用AI深伪技术DeepFake软体,将多位女性名人的脸合成在女优身上,制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万多元,一审将朱及庄各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5年6月、3年8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5年,得易科罚金部分1年8月,但庄姓助理仍判可易科罚金之刑4年6月。可上诉。

高院重判理由是因原判决就119位被害人中,其中36位未提起妨害名誉之告诉,然原审就此部分与其余83个成立加重诽谤罪之犯罪事实均论处以相同之刑度,尚有未当。又现今网路影像流通无远弗届、难以完全消除,被告2人所侵害法益难以完全回复原状,且本案遭查获之影片数量庞大,获利非微,原审所量处之刑稍嫌过轻,难谓罪刑相当,应予撤销改判。

「小玉」自2020年7月起,利用DeepFake技术,将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议员黄捷、艺人鸡排妹、网红「白痴公主」、「奎丁」、「蕾菈 」等名人的脸,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猥亵影片,招揽网友加入粉丝团后向注册者收取800到1900元不等会员费,另也可单次或集资购买及浏览,私密聊天室也会不定期举办「票选」、「集资」活动选出对象后,再由「小玉」与助理制作合成性爱片上传牟利,共有119人受害,其中高嘉瑜、黄捷、鸡排妹等83人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