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派出所要给「一颗地狱火」 二审轻判拘役20天理由出炉

▲谢姓男子恐吓派出所要给「一颗地狱火」,台南分院以一时气愤仅恐吓员警1人改判20日。(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地狱火一颗下去,我跟你讲,安平派出所,人不见了」,台南1名谢姓男子,不满台南龙舟比赛举办地点,竟打电话台南市警四分局安平所,扬言对安平国中丢掷土制炸战等语,警方查获送办,一审依恐吓公众罪判3月,惟二审认谢恐吓对象仅派出所员警1人,尚未造成大众恐慌,改以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20日。

判决书指出,谢男因不满2018年台南市龙舟比赛举办之地点,竟基于恐吓之犯意,接续于2018年6月10日10时38分许、同日10时52分许,在其住处以市 内电话号拨打至台南市警四分局安平派出所,向值班之警员颜歆恫称:「你那边安平国中是吧,我丢土制炸弹喔」、「地狱火一颗下去,我跟你讲,安平派出所,人不见了」等语,使在安平派出所值勤之员警颜歆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警方经向电信业者调取电话资料后查获送办,台南地院一审以恐吓公众罪,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3年。

二审审理时,谢固坦承拨打电话至安平派出所,并于电话中向该派出所值班员警颜歆恫称上述言语,惟否认涉有恐吓犯行,辩称当日其因愤怒而拨打电话至安平派出所,并无恐吓他人之意思云云

二审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谢男拨打市内电话向安平派出所颜姓警员恫吓,称将以土制炸弹及地狱火炸弹攻击安平国中与安平派出所等语,将恐吓言词通知特定人,使其心生畏怖,但恐吓对象仅派出所员警1人,尚未达危害不特定多数公众秩序效果,认为谢所为构成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而非一审所认刑法恐吓公众罪,因此撤销改判处谢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缓刑2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