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飙骂员警三字经遭判拘役 邱莉莉回应了

台南市议长邱莉莉尊重司法判决,她也正视自己的错误,不会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议长邱莉莉去年底因不满遭人在网路恶意攻讦,12月7日前往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要提告,辱骂分局长朱信宪、时任侦查队长林逸新「你们都没路用」等语,法官认邱莉莉犯侮辱公务员罪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邱莉莉回应,尊重司法判决也正视自己错误,并在事后向员警诚挚道歉,也不会上诉。

邱莉莉去年底不满网友妨害名誉,影响议长选情,11月到派出所报案,12月7日晚上再度到派出所关切,出现咆哮、辱骂员警、摔手机等行为。全案由检方介入侦办后,邱莉莉除侦查中部分供述,并委请辩护人具状坦认犯行,与朱信宪、林逸新证述大致相符,并有案发当时中正派出所内监视器录影画面佐证,足认本案事证明确,邱莉莉犯行洵堪认定。

判决书指出,邱莉莉12月7日当晚10时8分许,因认在竞选期间内受他人于网际网路恶意攻讦,而妨害其名誉,至辖区中正派出所欲提起告诉。邱莉莉进入中正派出所后,与局长方仰宁通话,方仰宁即以电话指示第二分局长朱信宪前往协助,因朱信宪与队长林逸新正在督导扩大临检,随后2人一同前往派出所。

未料,邱莉莉见朱、林抵达中正派出所后,明知2人为依法执行职务公务员,仍对2人咆哮「你们都没路用」、「你保护我什么?你保护罪人啦!」「干你娘」、「你们都内神通外鬼」等语。过程中,邱屡次拍桌及对茶几摔掷手机等。邱莉莉涉妨害公务案件经警方报请检方指挥,检方并分他字案侦办,邱莉莉委请律师具状坦认犯行。

台南地院法官审酌,邱莉莉对朱、林表示「你们都没路用」、「你娘」等语,均属侮辱、贬抑用词,超出客观、理性批评范围,且伴随多次拍桌、摔掷手机于派出所内茶几等行为,属非理性且具侮辱、轻蔑举动,足使2人感到难堪与屈辱,而贬损其人格尊严,并动摇人民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可靠性与可信性,认邱莉莉言行逾越言论自由保障范围。惟念邱莉莉坦承犯行,兼衡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无前科素行等,认她犯侮辱公务员罪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邱莉莉今天上午回应,尊重司法判决,她也正视自己的错误,因此不会上诉,并且也已经在事后向员警同仁一一诚挚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