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派出所抽烟遭制止 掴警辱骂三字经、垃圾...无罪!

▲蔡嫌因为抽不到烟,在派出所内掴打员警。(图/意图与本文无关/取自pixabay图库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蔡姓窃贼今年1月初在超商因窃盗案,遭巡逻警方盘查后带回侦讯。而蔡嫌在派出所内因屡次要求抽烟不成,和黄姓巡佐发生冲突,除了辱骂对方三字经、「俗辣」,并动手掴打,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送办。但二审判决认为,蔡是因被警方压制,才会愤而挥手,,属「自然反应」,无侮辱之意,最后判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有多项窃盗前科的蔡嫌于104年12月间连续2次到超商偷了总计1200多元的商品,今年1月初,巡逻警方在另间超商内查获蔡嫌,经比对监视器画面确认为同一人后,将他带回派出所侦讯。

后来蔡嫌在派出所内抽烟,被黄姓巡佐制止,他却失控辱骂「X你娘」、「俗辣」、「垃圾」、「胖子警察」,并掴打对方、发生拉扯,导致黄姓巡佐脸部挫伤、手臂多处擦挫伤,被警方依侮辱公务员罪及妨害公务罪嫌送办。

蔡嫌事后坦承有和黄元发生冲突,但否认有侮辱公务员罪及妨害公务意图,供称是他多次请求警方让自己抽烟,对方也都同意,但却一再黄牛,他去反应,黄员便生气打他,自己才会「火上来」。

台中地院一审认为,蔡男不满没烟抽,因此和警员发生冲突,后来又遭压制,才「挥动右手,擦过被害人脸部」,属受强制力产生的「自然反应」,最后判决无罪,而窃盗罪嫌部分则是判拘役40天。台中地检署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蔡男对着黄员辱骂是表达无法抽烟及黄员施加强制力的不满,并无侮辱之意,最后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