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换脸谜片 网红小玉判5年半得易科罚金
百万订阅网红小玉(右)涉嫌利用AI深伪技术DeepFake软体,将名人的脸合成在谜片女优身上,制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万余元,遭新北地院判刑5年6月,得易科罚金198万元换免关。(本报资料照片)
本名朱玉宸的百万订阅网红「小玉」涉嫌伙同庄姓助理,利用AI深伪技术DeepFake软体,将多位女性名人的脸合成在女优身上,制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万余元,新北地院21日依违反《个资法》共119罪判处朱男5年6月、庄男3年8月,得易科罚金198万元、132万元,并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
对此,被害人高嘉瑜认为判刑太轻,痛批此事对于受害人而言是一辈子的痛,判决结果完全无法弥补受害者的伤痛。
「小玉」自2020年7月起,利用DeepFake技术,将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议员黄捷、艺人鸡排妹、网红「白痴公主」、「奎丁」、「蕾菈」等名人的脸,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猥亵影片,招揽网友加入粉丝团。后向注册者收取800到1900元不等会员费,另也可单次或集资购买及浏览。私密聊天室也会不定期举办「票选」、「集资」活动选出对象后,再由「小玉」与助理制作合成性爱片上传牟利,共有119人受害,其中高嘉瑜、黄捷、鸡排妹等83人提告。
法院审理期间,黄捷、网红艾瑞丝等人出庭时,向「小玉」及庄男提出10至120万元不等的民事求偿,其余被害人的律师则请求法官重判「小玉」12年、庄8年徒刑。
法官认为2人不思循正途赚取所需,竟借由网路贩卖合成被害人等脸部的猥亵影像,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且猥亵影片一旦上传至网路后,难以阻止、收回,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名誉,行为恶劣,但审酌2人认罪,试图与被害人和解赔偿损害,且无前科,因此判处得易科罚金之刑。
「奎丁」昨在脸书贴文表示「看到判决新闻超生气,该怎么办,真的要气爆了」,不少网友留言支持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