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县客家局长何培才 贪污自肥判囚5年8月定谳

前北县客家局长何培才。(图/本报资料照片)

12年前担任台北县客家事务局局长的何培才,利用办理客家园区附设餐厅及礼品采购业务机会,让自己弟弟经营的厂商得标获取利益共9万多元,一审将他判刑10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重新计算犯罪所得后改判刑5年8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何培才在2009年担任局长时,因台北县府受邀参加两岸客家艺文交流活动,他用自己及其家族经营的旅行社、友人公司围标后,轻松取得标案,获取不法利益;此外北县三峡客家文化园区附设餐厅及礼品店,他也用此方式得标。

新北地方法院院将何男判刑10年,台湾高等法院就客家文化园区案的犯罪所得重新计算,法官审结后斥责何男为一己贪欲,不知廉洁自持,利用其职务机会规避法令迀回或违反欺罔取得标案,图利自己,将他判刑9年6月,上诉后遭最高法院撤销。

高院更一审审酌何培才为一己贪欲,不知廉洁自持,尽其职守,以规避法令迂回或违法欺罔手段标得采购案,再交由其弟持有股份的旅行社办理,经计算2次犯罪所得都各在5万元以下,减轻其刑后,改判他5年8月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