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职灾后劳工应如何申请给付? 劳动部一次说清楚

劳工发生职灾而有就医需求时,应持职灾医疗书单就诊。(图/记者徐斌慎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9)日指出,劳保保险人发生职灾事故而有就医需求时,应持「劳工保险职业伤病门诊单或住院申请书」(职灾医疗书单)就诊,就可获得职灾保险医疗给付保障。

劳动部表示,依劳工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被保险人遭遇职业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应持投保单位填发的职灾医疗书单并同健保卡身分证,到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就诊,可享有免缴交健保规定应部分负担医疗费用,及住院30日内膳食费减半权益

若投保单位未依规定发给,被保险人也可向劳保局各地办事处申领,经查明属实后也会发给;此外,劳工若是被医师诊断为职业病,医师可开具职业病门诊单,同样享有职灾医疗给付权益。

最后,劳动部提醒,职灾劳工如因紧急伤病来不及在第一时间领取职灾医疗书单,只要在就医时声明职灾劳工身分,并在10天内可向医院补单,若是超过10天,半年内仍可依规定向劳保局办理核退自垫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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