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劳保遇到职灾怎么办? 劳动部教你如何自保

劳动部指出劳工遇到职灾时可申请相关职灾补贴。(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如果在职场上遇到灾害该怎么办?劳动部指出,目前有《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补充《劳动基准法》及劳工保险职灾给付保障的不足,无论职灾劳工有无参加劳保,均可依其规定申请相关补助,包含职业疾病生活津贴、失能生活津贴、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看护补助、家属补助及器具补助。

根据劳动部统计,近3年已加保劳工各项津贴补助平均每年核发2,400余人次、金额约为新台币(以下同)2亿元;未加保职灾劳工补助平均每年核发300余人次、金额约为5,000万元;总计已提供8,237人次之职灾劳工及其家属相关补助,协助其度过难关。

劳动部解释,有参加劳保的劳工如遭遇职业灾害,经申请劳保各项职业灾害给付后,可另向职业安全卫生署请领,包含职业疾病生活津贴、失能生活津贴、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看护补助、家属补助及器具补助。

至于未加劳保的职灾劳工,除上述各项补助外,如为受雇劳工,失能程度达第1等级至第10等级或死亡,且雇主未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予以足额补偿时,则以劳工保险最低投保薪资计算,扣除雇主已支付的补偿金额后,发给失能补助或死亡补助,以给予基本保障,并依法对雇主裁处补助金额同额之罚锾。加保的职灾劳工按月领取的生活津贴及补助,最长可发给5年;未加保者,则最长得发给3年。

最后,劳动部提醒,劳工如遭遇职业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寻求相关协助。劳动部并设有免付费咨询服务专线电话:0800-085-151。如有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各项补助申请相关问题,可迳洽职安署职业灾害劳工保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