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安喇舌片外流 律师:司机随时可依「违反公德罪」判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艺人许志安女星黄心颖计程车内喇舌影片流出,引起社会关注「车内隐私问题」。据《星岛日报》报导,有香港律师说明,计程车车厢属于半私人场所司机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也有律师认为,涉事司机在「非保安用途」的情况下,对公共场所进行偷拍,有机会触犯刑法「有违公德罪」。

据报导,某计程车司机2017年偷拍车上乘客「哺喂母乳」的影片,遭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法官最后却以「该罪的涵盖范围不包括使用自己的电脑或手机犯案」为由,释放该涉事司机。

香港知名律师陆伟雄说明,无论在计程车或Uber内,只要有装设镜头就必须让乘客知道;若拍摄的地方是公共场所,且违反意愿迳行拍摄,就有可能牵涉有违公德罪,「看他拍摄目的是甚么,现在拍了这些东西,有理由相信司机不是第一次拍摄,可以考虑告他有违公德罪。」

陆伟雄提到,若有民众公园拍下情侣谈恋爱的画面,即使拍摄片段不涉及「性爱行为」,也可能被控有违公德罪。

郑秀文、许志安。(图/东方IC、记者周辰宣摄)

香港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日前指出,计程车属于半私人空间。对此,法政汇思成员蔡骐认为,如果「计程车属于半私人空间」,那司机将难以被控诉有违公德罪,「如果车辆是有防止其他人看到车厢内的玻璃,这便不是一个影响公众的地方。」

蔡骐提到,就算不会违反「有违公德罪」,司机在没有得到乘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录影,且将影片转交第三方,依然可能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他补充,该罪刑不会直接成立,「隐私专员可发出执行通知,指令违反的士采取补救措施,若不遵守执行通知才会属于刑事罪行。」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文豪痛批,运输建议计程车自愿安装闭路电视的命令太宽松,让拍摄内容可由车主保管、甚至与他人分享片段。香港的士议会主席熊永达建议,政府应考虑强制把闭路电视的影片加密,存取权限限定在政府官员

▼许志安在脸书上贴文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