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抢超商突然反悔 仍依强盗未遂罪判刑

判决书指出,高职肄业的邱男,已离婚,是单亲爸爸育有2子,经济状况不良,今年1月16日凌晨3时许,向友人借用自小客车,携带1把西瓜刀到潭子区超商,挥舞西瓜刀大喊:「抢劫!」

康姓店员只得依其指示打开收银机,但一台仅有约500元零钱,另一台却是全空,邱男见状

突然反悔,放下原本手里抓的一把零钱而离开超商,半途把西瓜刀丢入旱溪。

台中地院审理时,康姓店员出庭作证,表示愿意原谅邱男,也不会求偿,希望法官能够给对方一个自新机会。但因邱男带刀行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所犯是加重强盗罪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未遂犯已经减刑1次,不适合予以减刑,判处2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