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莺抢邮局 检依恐吓未遂罪起诉
检警调查,郑妇生活困苦,曾四处搬迁,后在新店租屋,与16岁外甥女相依为命,为缴交房租,偶尔会到万华当流莺赚皮肉钱;今年8月底她因积欠2个月房租3万4000元、地下钱庄4万元,郑妇无计可施,铤而走险,持水果刀行抢邮局。
今年8月30日早上11点半,郑妇从租屋处步行至安民街的邮局,头戴遮阳帽,脸套黑色裤袜,持刀闯入,大喊要抢劫,挟持一名正要寄信的女性人质,并将一只绿色购物袋丢给行员,行员假意配合,将17万余元装进郑妇袋内,行员趁隙夺下郑妇的刀,郑妇立即跑出邮局,经民众见义勇为合力逮捕。
警询时,郑妇供称是因为欠了地下钱庄4万元,又积欠2个月房租,还有一名外甥女要养,走投无路下才会行抢,警询后将郑妇依强盗未遂送办。检方讯后声押郑妇获准。检察官考量郑妇犯行与强盗未遂罪的构成要件不符,今改以恐吓取财未遂罪起诉郑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