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在美拥枪弹 制造手枪未遂罪起诉 恐面临7年徒刑

孙安佐(中)在美持有枪枝零件,士林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制造枪枝未遂罪提起公诉。(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艺人孙鹏狄莺儿子孙安佐,2018年3月间美国宾州被控恐怖威胁等罪遭关押8个多月,同年12月10日遭美强制遣返出境终生不得入境美国,隔天晚间8点抵达桃园国际机场后,遭刑事局干员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带往士林地检署,检察官经近2年侦查,以我国具有审判权,且制造「格洛克(Glock)19」手枪未经美国法院裁判,依制造手枪未遂罪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2018年1月,刚满18岁的孙安佐在美国境内,透过网路购买9mm口径的格洛克手枪滑套、覆进簧、枪管以及其他厂牌的手枪零件,因同年3月26日遭同学检举他要在5月1日持枪学校射击警方在寄宿家庭内,查获手枪零件以及1607发子弹

孙安佐经宾州检察官起诉恐怖威胁罪、持有犯罪工具,经认罪协商后,宾州德拉瓦郡中级法院判决恐怖威胁罪有罪,以及非移民签证之外国人非法持有弹药罪有罪,服刑238日后遣返台湾

孙告诉士检检察官,他知道组装不起来,还需要特殊零件,不知道美国警察是怎么组装起来,而辩护人则称购买的枪枝零件,尚未达实行制造的未遂阶段,仅单纯持有零件,并否认犯罪。

检察官透过台美司法互助协定,向美国宾州德拉瓦郡警方、检察官以及普通法院调取搜索票、宣誓书、扣押财产清单等,认定孙在美犯下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我国法院具有审判权,另外,孙在美犯恐怖威胁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经美国法院判决有罪,而非法制造、持有枪枝部分,仍未经外国法院裁判。

起诉指出,孙安佐学生签证不允许购买枪枝,他却在2018年1月起陆续在网路上购买枪枝零件,目的是要组合成一把手枪,已属制造行为,但因未扣得完整的手枪,因而以制造手枪未遂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