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立委大混战!谢淑亚李明哲昨挨告 今两人反控绿营是诬告
民进党云林县党部30日按铃申告对手阵营立法委员候选人谢淑亚及国民党总统候选人妻舅李明哲等人散布「吃毒无罪」谣言,涉违《社会秩序维护法》,云林县议员李明哲委任律师今(31)日到云林地检署递状,反控对方,涉嫌加重诽谤以及诬告罪。
▲云林县议员李明哲委任律师郭琼茹(左)、郭羿廷(右),31日到云林地检署递状,反控云林民进党部,涉嫌加重诽谤以及诬告罪。(图/记者蔡佩旻摄)
李明哲委任律师郭羿廷指出,提告对象针对民进党云林县党部主委廖丁赐、执行长林廉贵两人,近日称李明哲替谢淑亚站台时造谣「吸毒无罪」、「5公克以下毒品可以在校园公开贩卖」等言论,且在昨日向云林地检署提告公然侮辱、诽谤民进党,并按铃申告李涉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等。
律师郭羿廷代李澄清说,李明哲向来本持毒品零容忍政策,且在事后也对言论做过说明澄清,云林县民进党党部明知控诉不实,还提出告诉已毁损李明哲名誉甚钜,所以今天提出告诉捍卫自身权益。委任律师郭琼茹表示,民进党党团推《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正案时,主张持有5公克以上才有刑事责任,国民党团主张1公克才有刑事责任,但李明哲认为,校园内出现的咖啡包多为0.1公克,若要达到民进党版的量,须持有50包以上才涉罪。
郭琼茹强调,「将会对校园产生莫大困扰,是不是50包以下就没刑责?恐会造成误解」李明哲向来主张毒品零容忍,也曾经完整论述补充,先前言论造断章取义、刻意曲解,才会委托律师提起妨害名誉和诬告。
云林县党部执行长林廉贵表示,根据民众提供录影带,李明哲、谢淑亚在公开场合是讲「吃毒没罪」,并非吸毒零容忍,现场也没有做任何法条内容陈述,刻意误导民众事实俱在,不容否认,相信社会自有公评,上法院后更可让事实突显。
林廉贵强调,且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法》第11条之立法意旨,针对于持有一定量毒品数以上之毒贩,进行刑法之处置,减低接触毒品之人口,但无故持有毒品仍然会依第11条之1,处以行政罚,作为知识分子,又都有公职身分者,在了解法律架构情况下,再怎样都不可能说出「吃毒无罪」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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