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大哥性侵高职妹!完事强逼洗下体灭证 入监前落跑通缉至「2057年」
▲张华茂性侵女学生,入监前夕竟销声匿迹,检方发布通缉,时效长达37年半。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123RF)
54岁竹联帮雷堂堂主「石头」张华茂,张男委托小弟帮忙一名高职女学生排解纠纷,事后要收对方为干女儿,还要求她到公司上班。女学生被迫答应后,张男更开口要「1万半套、2万口交、3万全套」,性侵女学生得逞,更强逼洗下体灭除证据,被判刑4年2个月确定,但在发监前夕,张男却消失无踪,台北地检署上周对他发布通缉,时效37年6个月,直到2057年止。
检方调查,2015年11月,张男委托小弟排解高职女学生的纠纷问题,事后再收她为干女儿,但是女学生的母亲认为黑社会不妥、当面婉拒,但张男仍觉得对方很可爱,竟要小弟开车到校门口等她下课,直接载回公司,更威胁说:「如果不听话,就要杀你家人」、「叫妳来就来,没有第二句话,妳再讲就死定了」,女学生吓得乖乖答应。
10天后,女学生因为交了男朋友,与母亲起了争执,张男得知后提议对方到他家暂住几天,但12月15日凌晨,张男要求对方一起在房间里聊天,还提议「1万半套、2万口交、3万全套」想与对方发生关系,但遭到拒绝,张男遂强脱她衣服性侵得逞,事后还强迫她到浴室冲洗下体,毁灭证据。
女学生隔天假装感冒,苦求张男让她外出看医生。到诊所后,她向医师告知遭到性侵,请医师协助验伤报警。台北地检署依对少年强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起诉张男。
审理时,张男承认与女学生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没有恐吓对方,辩称两人是性交易,「有拿3万元给女学生」,但法官不采信,因此判他4年8个月有期徒刑。
张男不服提出上诉,反控女学生诬告,并请求检察官让两人对质诘问。台北地检署并没有查出女学生涉诬告罪的事由,直接不起诉处分,而二审也认定张男性侵罪行明确,但妨害自由罪证不足,改判4年2个月有期徒刑,张男再提上诉,但最后遭到驳回,必须入监服刑。
然而,台北地检署执行科传唤张男发监,但他却消失无踪,检方认为张男逃匿,因此声请没收30万元保证金,并发布通缉,时效长达37年6月,至2057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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