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5岁养子致死 养母重判12年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樊姓妇人因5岁养子哭闹打扰到她休息,再加上养子随意大小便,于是樊妇盛怒下出手殴打养子,导致男童受伤诱发横纹肌溶解症死亡,台湾高等法院17日重判樊妇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樊姓妇人凌虐5岁养子致死,二审维持原12年判决。(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樊妇被控在去年9月间,一人独自在家照顾5岁养子时,不满养子哭闹打扰她休息,便动手殴打并脚踹养子,致使养子失去平衡跌倒头部撞击墙壁,但樊妇却未将男童送医,樊妇随后为养子洗澡时,因他又在洗澡盆内大小便,樊妇一气之下再度殴打他并抓拉生殖器,导致养子受伤,男童因受伤诱发横纹肌溶解症,进而导致急性肾衰竭死亡。

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樊妇在民国99年间已因伤害养子遭判刑4月、缓刑5年确定,竟又在缓刑期间再犯殴打养案,在审酌她对养子未善尽母亲妥善照料之责,并施以暴力行为,乃依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

全案上诉到露院后,高院17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12年原判,全案则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