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遭受虐致死 母同居人2审判9年

龙井区去年发生虐童致死案,4岁男童生前活泼可爱,却因伤重延宕救治过世,其生父曾脸书发文表达不舍。(本报资料照)

发生在去年6月,台中市龙井区杨姓男子,因不满陈姓同居人4岁儿子不听管教,涉嫌虐童致死,当时遭检方羁押,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处杨有期徒刑8年,检察官及杨男均提上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7日宣布,撤销一审改判杨男有期徒刑9年,可上诉。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发布新闻稿指出,陈姓单亲妈妈带着与前夫所生4岁儿子,在龙井区与杨姓男子租屋同居,去年6月20日22时许,因死者不听从其管教上床睡觉,并吵着要出门,杨握拳以重力殴打其腹部、赏巴掌等家暴,男童因盲肠破裂引发腹膜炎,发生持续腹痛才送医。

6月22日上午10时许,杨男曾带男童至附近小儿科诊所就医,未告知医师,男童遭殴情形,当时医师仅诊断男童疑便秘、胃炎,开立转诊单,杨未遵医嘱立即转诊,同日下午男童因持续发生腹部绞痛而全身瘫软倒地,经送医急救无效后,于同日16时死亡。

杨辩称只想掌掴男童臀部以管教,因其闪躲才打到腹部,一审不采信杨说法,且历次侦讯坦承犯行,承认因情绪失控,致以右手打男童数下,经法医相验结果,男童因腹壁遭受挤压型态之外力钝伤,造成盲肠破裂引发腹膜炎死亡,判刑8年。

检方会同法医相验结果报告所载,男童两颊并有手指宽度条状瘀伤,遭人掌掴,另男童受有腹部伤势,遭人拳殴所造成,原审就此漏未论述,稍有疏漏。另杨为掩饰犯行,不及时送医,案发次日上午带同至诊所,未属实以告,且不遵医嘱转诊,延宕救治时间,导致男童死亡,其心态可议。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指出,杨男犯后又未与男童生父达成和解赔偿损失,犯后态度实难认良好,情节既重,原审所为有期徒刑8年之处刑自属过轻,检察官据此上诉为由,改判杨有期徒刑9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