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虐童!衣架、抓痒棒毒打5岁幼女致死 鬼父重判9年10月

桃园狠父毒打5岁幼女致死,二审判刑9年10月。此为示意图。(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又传出虐童致死案件,桃园黄姓男子因不满5岁幼女吵闹、便溺,1个多月内以衣架、抓痒棒,或是拳打脚踢等方式,痛打女童黄父打完后没将女儿送医,还疑似不给女儿食物,导致女儿送医时仅9公斤重,全身多处外伤而死。高等法院13日二审宣判,将他重判9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38岁开货车为业的黄姓男子,与小2岁在家家管的太太结婚后,育有2子1女。而黄男从2017年11月起,就因为5岁女儿吵闹、便溺等问题,就先以衣架殴打女儿头部,女儿头部挫伤流血。隔不到1个月,又以不求人抓痒棒殴打女儿腿部,之后连续几天,都对女儿拳打脚踢。女儿都没送医治疗,直到12月17日下午,黄男才因女儿昏迷送医,最后因全身是伤,以致低血容性休克及中枢神经性休克死亡。医院通报检方后,检方对黄男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黄男重判9年10月,案件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黄男否认虐童,强调只是一般的管教行为,并无打伤女儿意思。但高院根据女儿死亡时的伤势,认定黄男确实构成凌虐儿童,最后导致女儿死亡,成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

高院量刑时,认为本应严惩黄男,但妻子求情,说丈夫下班回家后都会陪伴女儿,也会教女儿念书写字,确实是因为求好心切才会管教小孩,希望法院可以轻判,让黄男早日回家陪小孩。另外家中长子也说,爸爸对3个小孩都很好,只是因为妹妹比较调皮,所以爸爸才会管教妹妹,希望法院可以判轻一点。高院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刑度9年10月,可上诉。

另外高院合议庭也罕见的发出声明建议落实社会安全网风险预防),希望对有幼童家庭社工人员村里干事定期主动走入家庭拜访,观察幼童之生活情形高风险家庭对于幼童照护,更应主动询问有无需要协助之处。另外一般人如发现有幼童受虐,应「鸡婆」一点,主动拨打113保护专线。同时高院也建议尽速修正刑法第286条之「妨害幼童发育罪」,以补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