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惨遭继父毒打致死 屏东地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

屏东地方法院。(中时资料照)

去年6月间,行动不便的3岁女童因想出房门,竟连3天惨遭31岁方姓继父毒打,在19岁黄姓母亲的无视下,全身受有严重瘀伤及头皮下、脑膜下腔出血,结果送医不治,方、黄2人报警谎称女童是摔下楼致死,案经屏东地方法院审结后,15日依伤害致死罪判方有期徒刑11年。

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28日,3岁女童在枋寮住家2楼摔倒,导致大腿骨折要以石膏固定、无法行走,仅能坐着以臀部滑行移动,当下有毒品前科的方姓继父限制女童仅能待在房内不得外出。不料,同年6月8日,方发现女童会离开房间后,竟暴怒之下持拖把握柄、皮带等物,疯狂殴打女童头部、身体、四肢。

方虐打女童的暴行,在女童妈妈黄女的无视下,整整持续3天,10日晚间8时许,方发现女童丧失意识、呼吸急促,且全身发烫,赶紧告诉黄女并呼叫救护车将女童送往枋寮医院救治,但女童到院前已心跳休止,经急救后不治,死因为脑髓损伤及颅内出血。

方、黄惊觉事态严重,商讨后决议向检警谎称是女童自行摔下楼梯受伤致死,但黄女后来不甘自行承担照顾不周的责任,而转作证人供出实情。

案经合议庭审议后,法官认为方虽在侦查中否认犯行,但审理期间已坦承犯行并认错,并审酌他从小父母离异,由祖父母扶养长大,有记忆以来没见过父亲,母亲因毒品案件进出监所多次,以及目前家庭、生活、经济等状况,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处有期徒刑1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