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报复泼老翁化骨水致死 地院判无期徒刑

高医大学林正轩入学前因练舞纠纷以「化骨水」泼洒傅姓老翁报复害命,今天被高雄地院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校方指,待全案判定后将依校规退学或开除。

高雄地院上午发布新闻稿指出,107年7月间,林正轩刚录取高雄医学大学时,在高市文化中心一处凉亭因争抢练舞场地与8旬傅姓老翁争吵并动手推倒对方,造成撞伤送医,林男因此被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新台币3000元。

林男107年8月间收到裁处心生不满,愤而至化工行购买俗称「化骨水」的化学原料氢氟酸,并以高医大统编及谎称实验瞒过店家隔天持自制的「化骨水」重返文化中心凉亭堵人,朝正在打拳的傅姓老翁泼洒,造成伤重送医不治;林男也不慎伤到腿部自行就医,案经检警查获。

林男坦承犯案教训,否认故意杀人。承审法官认为,林男报复手段凶残依杀人罪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高医大则表示,林生于入学前涉案,入学后校方得知其犯行即启动校内辅导关怀机制予以专案辅导,并协助提供心理支持与辅导,还鼓励林生勇于面对司法。校方尊重司法,将于全案判决确定后,依校规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编辑方沛清)10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