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内裤对着我!他门口挂爷爷遗照反击:师父说等孩子7岁再撤才可保平安

林女指控,进出门均会撞见对方先人遗照,因此罹患焦虑症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发现对门陈姓男邻居,将祖先遗照、杂物放在楼梯走廊,她因此提告请求「排除侵害」,并求偿5万余元损害赔偿以及80万元精神慰抚金。而陈则称,是用民间信仰请祖先保佑,「师父说等孩子7岁再撤照片。」法官则判陈得清除遗照、杂物。

判决指出,2019年7月至8月间,林女屡次发现陈男放的遗照和杂物。她指控,按亲人遗照一般均供奉在自己家中,但陈却一反常情,故意将先人遗照设置门口,且刻意对着她的建物,造成她进出门均会撞见遗照,以致每日心神遭受极大的伤害及干扰,不得安宁,因此罹患焦虑症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至今根本无法安心入住,更遑论出租他人。

林女控诉,陈男此等异常行为动机目的,就是要利用一般人对陌生生者遗照的忌讳、嫌恶恐惧心理,故意在其家门口设置遗照及香案诅咒她,致使她既无法安心入住,也难以出租他人,最后迫使她建物低价出卖给陈。她因此请求房贷本息损失租金损失等5万余元,以及80万元精神慰抚金。

▼对门邻居打官司。(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而陈男则辩称,因对门建物前屋主曾在墙壁挂着内裤对着他,导致他家运风水变差家人请教半仙(乩童),用民间信仰疗法请祖先保佑,才会挂贴爷爷照片;虽前屋主已搬离,但他问过师父,「师父说现在不要撤祖先照片,说等孩子7岁再撤才可以保平安。」他指,等儿子再大个2岁就会安心取下了,此为他的宗教信仰

但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被告贴挂祖先遗照的墙面,属该大楼全体所有权人共有,且将遗照挂于原告建物的对门,难谓无以背于善良风俗方法,加损害于他人之故意,此行为应同时构成《民法》第184条第1项后段侵权行为,且非得以宗教信仰为借口而解免其责,判得清除遗照和杂物。法官说,至于原告的其他请求则驳回。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