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苗栗女大生还指奸 同校延毕男逃过死刑被判无期徒刑

▲杀害同校女学生林昆翰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苗栗一所大学去年6月发生女毕业命案,同校延毕学生林昆翰被控水果刀行凶,并在被害人气绝后以手指性侵;苗栗地院3日依杀人污辱尸体罪,判处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判决指出,林昆翰(22岁)是延毕学生,与被害女生都租住在校外同栋学生宿舍。去年6月28日,被害女学生因毕业搬离宿舍,准备到某电视台担任主播被告帮忙搬东西,但因向被害人索取电话不成遭拒,双方发生口角

林男一时气愤,回房间拿出水果刀,猛刺被害人10多刀,并在被害人气绝后,以手指性侵遗体法官载判决书痛陈「显然过去的家庭学校教育系统出了重大差池」,以致被告虽然受到高等教育,仍犯下重大恶行。

法官认为,被告历经刑事程序已显示悔意,并当庭痛哭、跪求家属,显示他人性未泯,应无永远隔绝世人的必要,故判处林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