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奸杀学妹还焚尸 「有教化的可能」获判无期徒刑

▲▼黄姓大生虽然奸杀学妹、毁尸灭迹,仍逃过死刑。(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嘉南药理大学2年级黄姓男大生去年向学妹求欢失败,因为不满对方没替他保密,竟奸杀被害人,还用王水毁尸、加以烧毁,虽事后遭检方依杀人罪起诉并求处死刑,但高雄地院认为他的同学老师对他评价都不错,也很善良,应该是一时冲动才铸成大错,考量他「有教化可能性」,判处无期徒刑。

黄男当时和学妹在租屋处中聊天并度过一夜,隔天便向对方告白、求欢,但是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将对方勒毙,本来想用「王水」毁尸灭迹,但后来决定到山区弃尸,便把遗体装入塑胶袋中从台南骑到高雄寿山,并加以烧毁,过程消防队赶到现场,他仍站在一旁观望,还自称是游客,直到警消发现燃烧的草堆下方有具女尸、他的机车踏板上有装汽油宝特瓶,怀疑案情并不单纯,才让整件事曝光

黄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学妹扬言将他求欢一事说出去,自己很担心会造成朋友家人不好观感,才会一时冲动,杀了对方。不过法官调查黄男平时品行时,发现同学、老师对他的评价不错,观感多为「很善良、但胆子较小」、「担任风纪股长很尽职,同学有需要都会尽力帮忙,大部分同学都满喜欢他的」等等,还有同学说他就算重达150公斤常被嘲弄,也都没有表现不开心。

法官认为,黄男在班上人缘很好,很多同学都难以相信他会犯案,也希望他能好好加油、悔改,应该不是「仇视社会、反社会人格之人」,可能是一时受到刺激,求欢未果感到挫败,又担心被人知道后友人可能对他观感不佳,才冲动铸成大错,「有教化再融入社会的可能性」,因此判他无期徒刑。